尽管目前仍旧没有最后的定论,但是,大中要离开永乐的愿望开始越来越强烈。8月14日,针对日前越传越盛的大中永乐合作彻底终结的消息,北京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由于国美的加入,永乐与大中4月份签订的合作协议
的条款无法推进,而由于双方错综复杂的关系,宋红首次对媒体表态:“我们希望解约,解约最简单”。记者获悉,目前双方的律师正在协商当中。
8月14日,面对大中的解约要求,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解约”仅仅是大中单方面的想法。他表示,一切都可以商量,而双方目前也正在协商当中,仍旧没有定论。
永乐管委会撤出大中
在国美永乐合并的消息传出时,大中曾明确声明,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电器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而大中电器不排斥与业内优秀企业保持沟通,同时,在合适的时间择优合作。虽然至今,大中方面仍没有公布分手的消息,但记者获悉,目前两者“解约”的协商已经提上日程。
知情人士透露,日前,大中电器掌门人张大中已经在前天签署公司文件,把双方合作后作为永乐方派驻大中的管理人员夏昆免职,夏本人已于昨天搬离位于大中总部的办公室。与此同时,永乐派驻大中电器的几名中层管理人员也已离开大中。今年6月夏昆作为永乐派驻到大中的人员出任大中电器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协调双方战略合作事务。8月14日,宋红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一消息。
同时,大中证实,永乐托管给大中的7家北京门店,除清河店因经营不善已将店面转租给国美外,其余6家门店也因经营不善面临关门,宋红认为,目前这些门店“正在移交给永乐”。他同时表示,永乐在北京的店面也在国美和永乐合并的范围内,“大中托管”存在操作难的问题。记者获悉,从上周开始,大中几个月以来一直沿用的大中永乐共同促销已经全面停止,在大中的广告上,已经明确将永乐在北京的7家门店排除在外。
“原先的框架协议难推进”
宋红认为,大中永乐签署合作协议时曾明确表示,双方合作的原则是“公平、自愿、平等”,但永乐单方面与国美的合并,对于大中而言,是“不自愿”的,是永乐方面先违约。同时,对于双方当时签署的框架协议,由于国美永乐的合并,“已经没有推进的可能性”。宋红举例说,如永乐在北京的门店,之前已经给大中托管,但是这又在国美永乐合并的范围内,这些门店如何处理?而永乐当时承诺双方合并后,永乐将针对大中发行新股,但目前中国永乐(0503HK)面临退市,主体都已经不存在,合作前提根本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联合采购、仓储开发、财务管理、物流等方面的对接都是无法操作的”。宋红认为,目前双方的关系变得非常错综复杂,“我们希望解约,解约是最简单”,不过,宋红方面表示,在大中提出这个要求后,永乐方面并没有明确答复。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双方的律师正在进行磋商。
永乐:一切好商量
有消息透露,国美方面并不满意当初永乐给大中的条件,而希望以更优惠的价格拿下大中,但有知情人士透露,张大中并不愿意在这种条件下和国美进行谈判,而最近,他与包括苏宁在内的连锁巨头的接触仍在进行。
宋红认为,大中“择优而合”的原则并未改变。
2006年8月14日,永乐董事长陈晓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双方的协议仍旧生效,而“解约”只是大中单方面的愿望。对于中国永乐可能退市没法兑现当初“大中获得中国永乐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的问题,陈晓认为,协议只是说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并没有说中国永乐(0503HK)的股份,“国美的上市公司仍旧可以兑现这一条款”,陈晓指出,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目前大家都在协商中。
此前,有消息认为,永乐、大中分手的最大障碍是那1.5亿元的保证金。若永乐选择解除协议,大中有权没收永乐先期交予大中的保证金1.5亿元;若大中选择与永乐解除协议,需向永乐赔偿3亿元,且两年内转投第三方,则需赔偿4.5亿元。不过,昨天,对于大中认为永乐违约在先,从而“解约”的说法,陈晓并没有针锋相对,而一再强调“可以协商”。《南方都市报》记者黄汉英
双方说辞
大中总经理宋红:
永乐单方面与国美的合并,对于大中而言,是“不自愿”的,是永乐方面先违约。由于国美永乐的合并,永乐大中合作已经没有推进的可能性。
永乐董事长陈晓:
“解约”只是大中单方面的愿望。国美的上市公司仍旧可以兑现“大中获得中国永乐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目前大家都在协商中。
大中方面认为,永乐在北京的店面也在国美和永乐合并的范围内,“大中托管”存在操作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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