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加快国内贸易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国内贸易发展实际,商务部在组织专家开展系统的课题研究,进行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意见,编制了《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6年7月26日正式发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国内贸易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趋显著。“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这既为国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对国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扩大内需的基本方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建立与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流通体系,迫切需要统筹制定全面的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以加快国内贸易的发展步伐,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
《规划》在全面分析国内贸易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国内贸易发展的指导方针和目标,提出总体思路和战略重点,确定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现代流通方式和管理制度,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相衔接,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确定国内贸易的发展目标。
二是坚持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原则。体现以国内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宗旨,为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就业等做出努力。
三是坚持解决国内贸易发展突出问题的原则。围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区域市场均衡发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内外贸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发展,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加快推进企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积极引导工商企业“走出去”,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提高内外贸发展整体水平。
《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首次被列为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的颁布与实施,将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开创国内贸易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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