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发布《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将倡导建设一批有地域乡村特色的绿色农房;此外,合肥的汤池、三河还将打造特色小城镇。
合理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
按照规划,将实施全面开放的城市落户政策。合理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其他城镇落户限制。最大限度精简城镇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方便户口迁移。全面实行设区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
此外,我省鼓励市县政府给予进城购房落户农民合理补贴,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农民给予购房补贴。对不具备购房能力且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在市场上租房居住,政府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积极发展住房金融公司和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业务,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汤池、三河要打造特色小城镇
按照规划,到2025年,将选择160个左右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城镇进行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徽风皖韵、凸显专精美活的生态宜居型特色小城镇或特色小镇。
其中,重点支持庐江县汤池镇等小城镇,注重特色旅游业态打造,以休闲旅游为核心产业,构建融合文化、旅游、生态、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重点支持肥西县三河镇等小城镇,塑造文化风貌特色,加大古建筑、古街区的保护开发力度。此外,我省还要保护一批历史底蕴厚重的名城古镇。
建设地域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
全省依据地理和经济条件分为皖北、皖中、沿江、皖西和皖南片区,建设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智慧,从历史挖掘、当地选材、环境协调等方面考虑,倡导建设具有地域乡村特色的绿色农房,形成广泛覆盖的风景。
其中,皖北地区的农房引导保留中原地区风格,保护亳州四合院、淮北民居等传统建筑;皖中保持江淮地区风格,保护江淮院落式、天井式、桐城氏家大宅、圩寨等传统建筑;沿江有水乡雅秀特色风格,融江南水乡和皖南民居特点,保护吊脚楼等水乡传统建筑;皖西带有部分徽派元素,保护皖西南大屋、皖西北圩寨等传统建筑;而皖南则是徽派建筑风格,保护徽州民居、土墙屋、树皮屋、石屋等传统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