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以来,北京的一些都市报上面,又有商铺打出100%零风险投资的广告。总有开发商敢做这样的广告,手法还是这几招。早在30年前的香港、15年前的深圳和8年前的广州,这样标榜零风险、高回报的商铺宣传语句就屡见不鲜。不过,这样的诺言总是有人相信,就像隔三岔五有人会说发明了神奇增高药和水变油一样。
最近北京某项目,向客户悍然承诺三大“金牌保障”:包租、5年后可以申请回购、租约由银行担保。有记者采访到的一对夫妇,在经过“历年的积蓄终于找到一个安全高效的投资途径”的短暂欣喜若狂之后,很快冷静下来,他们在仔细研究购房合同后,夫妇俩觉得自己在无意间钻进了一个“局”:合同中没有针对“出卖人”、“承租人”的违约协议,万一“出卖人”、“承租人”不履行承诺怎么办?他们和开发商交涉的结果是,放弃合同并承担定金5000元的损失。
理性而残酷一点来看,这对夫妇其实是幸运的,因为投资商铺,和开发商打这种信息不对称交道的风险,还仅仅属于第一步,更大的风险恰恰是在开发商广告中所吆喝的“零风险”上,在于商铺卖出去之后的经营管理上。
目前我国商业地产通行的做法是开发商只建不管,商铺售完后抽身,委托一家运营公司具体经营。面对这种情况,就算开发商不够那么急功近利,也很难避免他们按照惯性地从销售难易的角度去设计,而不是从日后的经营实际出发。这一点很难说就是开发商的错,因为他们作为地产商要掌握商业规律。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多少由开发商自己建造和运营的装饰豪华的Shopping Mall也照样空置率高企,开发商头痛不已,一年换四五个总经理也无济于事。
在这种情况下,就难免有些看到了前车之鉴的开发商意识到自己在经营方面缺乏经验,想出了这个产权商铺的点子来转嫁风险,以便尽快套现。早有人指出,所谓的零风险,实际上是开发商的零风险,因为通过把商铺卖给业主,就已套现并获取了丰厚利润。用一句广东话说,开发商过海就是神仙,指望这些神仙还会兢兢业业替业主寻租,类似天方夜谭。而开发商指派的运营商也可以随时退租,留下众多小业主对着空荡荡的商城苦度时日。
“售后包租”,更像是开发商玩的一个财务游戏。从表面上看,开发商给出了很高的年回报率,但羊毛出在羊身上,通过提高商铺售价,开发商已将今后要付给投资者的钱预留出来了。即使有相应的担保,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变现能力,担保也很难成为投资者利益的根本保证。
当然,还有一点恐怕花钱的人们应该更加注意,那就是任何的广告内容并不直接等同于合同内容。在这一点上,其实房地产的消费者们应该最有心得。不要说树在路边的广告牌把某个楼盘说得如何美仑美奂,楼书上对未来生活的描绘是多么的天花乱坠,在楼盘没有彻底完工之前,谁也不知道那片土地上究竟能种出什么样的“庄稼”。无论广告说得多好,哪怕是亲兄弟卖物业给你,都必须以合同约定为准。所以各位容易给华丽词藻或者未来收益吸引的消费者,在阅读广告产生购买欲时,无论如何心潮澎湃,都还是需要慎重考察合同内容。至于在什么情形下,广告内容可以直接作为合同内容,消费者需考察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广告内容是否具体确定,二是广告主是否有“消费者一旦同意该广告内容,广告主即受这一承诺约束”的明确表述。
IT业当年轰轰烈烈开展收费运动时,流行过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听着刺耳,却是真理。同理,零风险的回报,大约只是这个冬天不浪漫的一个童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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