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记者,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最常挂在嘴边的词汇便是创新。在万达的企业文化中,创新具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而万达集团创新的最大成果,便是商业地产的订单开发模式。在这个模式下,万达成了与“世界500强一起跳舞的人”。
王健林不相信灵光闪现的“点子”和策划,“做商业地产,创造一个模式是最重要的,这比任何所谓的策划和包装都更为重要。”王健林坦承。然而,万达究竟是如何实现这一商业模式,又如何让世界500强企业成为自己的发展伙伴呢?王健林为记者做出了他自己的解读。
《中国经营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万达集团推行的所谓商业地产订单化的开发模式,更多被概念化了,究竟“订单地产”的实质内涵是什么?
王健林:我不希望在外界看来,这(定单)是一个概念。因为这是一种切实的运营思路,是万达集团在商业地产开发不断失败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简单来说,“定单地产”有四个层次,一是联合协议,二是平均租金,三是共同设计,四是先租后建,这是我们的原则。
联合协议就是与未来商业地产的下游租户签订战略性的合作协议。万达选择的这些合作伙伴,要不就是世界500强企业,或者是亚太地区的行业领先者还有国内的“老大”。我们和他们签订协议,万达走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当然,万达要保障建设的商业地产符合他们的要求,这是“订单模式”的核心内容。
《中国经营报》:建立这些联合协议肯定需要不断地谈判,万达如何解决谈判成本和自身规模扩张速度之间的矛盾?
王健林:平均租金其实就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手段,为的是降低谈判所消耗的成本。全国除了北京和上海,我们与合作伙伴都确定一个平均租金。在经营好的城市,我的租金不提高,万达舍弃一部分利益;在经营相对不好的城市,就有合作者舍弃一部分利益。由于他们与万达有全国范围内的合作,所以,最终的利益会得到平均。
另外,出于风险防控,我们按照合作伙伴的要求建设商业地产,保证了不会出“废品”,因为不同的零售商的要求是不同的。建材商要求每平方米的荷载是4吨,普通超市是1吨,图书零售商是400公斤,如果不在建设之前就共同设计,最终的结果不堪设想。还有先租后建,我们的要求是从建成后的91天开始支付租金。我们的租户都是大企业,不会出现欠租的情况。
《中国经营报》:订单模式的核心内容是与大型零售企业。但据我所知,像沃尔玛这样的500强企业,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和哪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先例。
王健林:的确是这样,我们最开始提出与沃尔玛签订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对方也是不接受的。当时和我谈判的是沃尔玛的亚太区总裁,是一个华人。当我提出能不能签一个长期的合作协议时,他笑了笑,说“以后再说吧”,那时确实碰了钉子。
但第一次不行没有关系。在和万达合作了几次之后,沃尔玛发现利润、客流确实不低,他们提出要在下一个项目中继续合作。我们当时就提出来可以,但要签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万达的商业地产开发到哪里,沃尔玛就跟到哪里,他们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于是,有了和沃尔玛的协议,其他的零售商也就都好办了,500强的老大都能签,你为什么不能。所以,说到底,还是看你能否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在利益面前没什么不能突破,双赢是惟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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