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4月23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到2015年,宁夏城镇化率将达到55%,形成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体系格局。
《规划》围绕以人为本,建设资源性、环境性、发展性城镇的城镇化目标,提出了九大城镇化发展主要任务和四方面保证措施。“十二五”期,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本着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人口、产业向沿黄经济区城市带转移,向各级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城镇聚集,提高城镇发展的集约程度,在全区形成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网络化、外向型城镇格局。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区总人口增长速度控制在9‰以内,城镇化率每年保持1.4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规模不断壮大,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功能完善,城镇经济实力和承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全区总人口控制在675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5%,城镇人口超过371万。形成银川1个特大城市,石嘴山1个大城市,吴忠、中卫、固原3个中等城市、12个小城市,60个左右小城镇的体系格局。沿黄城市带城镇人口达到315万,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