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前后,一则商业用房出租税率大幅提高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发商业地产行业广泛关注。近日焦点商铺网从多方证实,北京地税局已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出台该规定:停止对出租商铺征收5%综合税率,改为按照新的分税税种进行征收,新的征收幅度调整为26%~30%左右。
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征收
“新规定已经出台,从2008年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地税方面透露,“京B税征2008237号”的新文件已经正式出台,并在12月1日起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推行。
“商业地产不仅拉动投资,而且促进消费,还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对扩大内需有着重要影响,现阶段改变商铺征税办法,加重企业税负,不符合扩大内需政策方向。” 身为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秘书长的王永平,在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接受焦点商铺网采访时如此表示。同时他透露,这件事情对商铺投资的影响非常之大,目前协会正在密切关注此事,并与商务部相关部门沟通,以反映商业地产企业呼声。
据了解,此次调整没有涉及个人住房出租税率,住房出租仍然按5%综合税率征收。而商铺出租获取收入后将必须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征收。针对税率的提高,商业地产行业反应强烈。不少正在招商的商业项目纷纷暂停合约签订,已观政策下一步走向。
“此时对商业地产行业没有扶持帮助,反而苛以重税,显然不合时宜”,中国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陈云峰博客,陈云峰新闻,陈云峰说吧)认为,税率的提高极大地打击了商业地产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一边是来自金融危机的资金打击,一边是税收方面的大幅猛增,让原本水深火热的商业地产更加如履薄冰。”
“之前按照5%的标准来征收,业主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按照新的执行标准来征收,业主无疑会提高租金,目前经济形势不乐观,租户肯定是不会领情的”明天地产发展总监贾玉鹏坦言,如果此举真正实施,无疑将打击商铺投资领域。
商铺投资“受挫”?
“对个人出租房屋收益分税种征收的管理,很早之前就有规定。只不过原本有两种执行方法,大家只注意到了5%的综合税率征收,另外一种按照分税种征收的办法因为没有强制执行,所以被忽视了”,北京市政协常委、原北京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向焦点商铺网表示。
据一位接近北京税务部门的人士透露,将住房与商铺区分征税是借鉴了广州、深圳、杭州等外地一些城市后的做法。此前针对企业出租商铺采取的分税种缴纳方法,被一些个人商铺投资者钻了空子。新税收办法调整后,缴纳人至少会增加一倍以上。
目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家出台扩大内需相关举措。相对住宅领域,商业地产不仅没有得到相关税收扶持,反而在此时提高租赁税率。商业地产行业人士,纷纷表示此举“不合时宜”。此外在执行方法上,也认为存有难于操作的嫌疑。一位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出租房租行为毕竟尚不是公司层面,所以按照营业税、印花税等多税种征收不好执行;此外由于商铺出租协议一般都是签订的长期合同,而新办法的出台并未被其留出合理调整期。10月出台,12月便颁布执行,显然没有重视到商铺投资人和租赁人之前合同效益”。
自从新规定出台后,商业地产行业反应相当强烈,多人业内人人士向焦点商铺网表达了,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提高税赋,势必对未来商铺销售和出租产生较大影响,不符合扩大内需的宏观政策思路的想法。此外,北京地税方面也先后接到了一些企业的反应,一直以租售商铺为主要商业模式的SOHO中国便在其中。据了解,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潘石屹(潘石屹博客,潘石屹新闻,潘石屹说吧),已以北京市人大代表名义向北京市市长去函,呼吁停止执行这一政策,市领导已批转税务部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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