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消息,近几月来,上海和深圳的楼价呈疯涨态势。两市政府部门各自出台措施,上海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将于15日正式开征,以抑制炒楼;深圳出台一系列禁限令,整顿规范楼市交易。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13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通知》,禁止商品房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收取任何预定性质的款项等行为。《通知》还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商品房必须在10日内公开销售,而且必须明码标价。
领预售证10日内公开发售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行为,禁止发布项目销售广告,禁止收取任何预定性质款项;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销售,不得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
此外,商品房项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开始售房时,必须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商品房价目表》,并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明示价格。
禁囤房捂盘买卖明码标价
《通知》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应使用深圳市统一的示范文本,并通过「深圳市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不得使用手写文本。「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同时,深圳还将严禁「炒卖楼花」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证》的二手房及其他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
据介绍,《通知》还对深圳二手楼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市场管理。其中,明文规定,在深圳从事二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尽快完成二手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包括:应当向消费者明示楼盘名称、户型、朝向、装修情况、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总售价等相关内容,同时应在其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中介服务费和其他相关收费的收取方式、收费比例或收费金额。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处罚。
沪二手房土地增值税0.5%
据《东方早报》报道,7月15日起,上海将正式对非普通商品房征收二手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税率0.5%。由于税率不高,加上有一个月的缓冲期,上海二手房市场并没有出现因征税导致的集中成交情况。但是,加上新增的土地增值税,目前上海未满5年交易的非普通二手住宅各种税率总额已经接近交易总价的9%。
6月13日,上海财税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具体的内容是: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3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目前上海非普通二手住宅交易所需缴纳的主要税收包括5.55%(营业税)+1.5%(契税)+2%(个人所得税)+0.5%(土地增值税)=9.55%,此外,还有印花税,各种手续费等。税收成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大的开支。
6月二手房价指数涨4.16%
上海二手房指数办公室最近公布的二手房指数报告显示,6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数比5月份上涨4.16%,成交量稳步上升,价格涨幅明显放大。其中,超过七成区域二手房价格涨幅超过3%。静安区的二手房价格整体上涨5.02%,区域内次新房均价从年初的2.5万元/平方米上涨到近3万元/平方米,甚至更高。其他区域二手房价格上涨也较为明显,部分板块二手房均价维持在9000元/平方米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开征土地增值税后,预计房东会将此部分成本转嫁给买家。除上海,目前内地开征二手住宅土地增值税的城市有北京、杭州、温州。由于土地增值税由于税率较小,对于整体市场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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