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2005年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在东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和南三环以内地区将限制新增小商品批发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商业白皮书对于部分流通项目的发展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如对新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零售商业设施在全市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和规划的特色商业街(区)以外地区进行限制,对新建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货店在城区二环路以内地区进行限制,对新建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各类大型批发市场在城区三环路以内地区进行限制。另外,对新建初级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车拆解场所和成品油加油站进行必要的限制。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城区现有小商品批发市场,重点是整顿规范,主要从解决消防、治安、扰民、市场安全隐患入手,下大力量整治交通和环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确需外迁的市场,市政府有关部门会与所在区研究,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安排,并明确目前市里没有针对某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的具体外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