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布局形成“一核两区四片四心”结构,规划老城商圈、主城商圈和新城商圈三大商圈
商业中心规划四级结构体系:1个都市级商业中心、4个市级商业副中心、20个区域级商业中心和100个左右社区级商业中心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贸易服务局和市规划局共同编制的《济南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今天正式出台。根据规划,我市商业网点的总体布局为一核两区四片四心,同时将建立起由1个都市级商业中心、4个市级商业副中心、20个区域级商业中心和100个左右社区级商业中心组成的四级结构体系。
据介绍,我市商业网点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目标是,把济南建设成为立足济南,带动山东,辐射华东、华北、黄河中下游及环渤海地区,服务全国,接轨世界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承接京津与沪宁、东部沿海与西部内陆地区的商贸枢纽城市,现代化区域性大商都。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大力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增强便民利民功能,加快商业网点市场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与国际商业的全面对接,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商业特色,逐步建立起与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发展和对外开放体系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济南城市人口将达到430万,属超特大城市。因此,商业设施用地指标宜采用超特大城市的用地标准进行匡算。以商业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计,到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为410平方公里,则商业设施用地总量约为21平方公里。近期目标(即“十一五”期间)是,到2010年,济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5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810亿元,市场交易额达到1165亿元,宾馆服务业床位数基本实现翻番,达到20万张左右;远期目标(2010年-2020年)是,到2020年济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10%,商品销售总额达到8000亿元,市场交易额达到3308亿元,宾馆服务业床位数至30万张左右。
确立济南作为环渤海地区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省际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的地位,基本建成现代化区域性大商都。
规划显示,我市商业网点布局体系规划形成老城商圈、主城商圈和新城商圈三大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的商圈,构筑起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的现代化都市型商业发展新格局。根据“三大商圈”的总体设想,我市确定商业网点总体布局形成“一核两区四片四心”结构。同时,对商业中心的规划是形成1个都市级商业中心、4个市级商业副中心、20个区域级商业中心和100个左右社区级商业中心的四级结构体系。
据介绍,该规划包含了我市所辖一市三县的商业网点规划,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居领先水平;规划内容涵盖社区商业、会展业、物流业,这在国内同类规划中也是少有的。市贸易服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尽快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维护公平竞争、推进流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流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需的法律法规,完善商业运行管理和网点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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