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2021第三季度苏州写字楼市场报告分享会在港华大厦四楼成功举行。活动由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指导,苏州工业园区楼宇经济促进会主办,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苏州港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协办。现场吸引了行业专家学者、业主及客户代表等近80人参会。
活动现场
分享会于下午14:30正式拉开序幕。苏州港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海云向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苏州港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海云

市场报告分享

戴德梁行项目及企业服务部助理董事袁晓玲
戴德梁行项目及企业服务部助理董事袁晓玲为与会人员分享《2021年Q3苏州写字楼市场报告》,通过宏观经济、重点规划、城市热点以及租赁市场、销售市场、土地市场这几个方面对苏州写字楼市场做深度解读,并针对未来市场趋势进行了展望和预测。
宏观经济方面,固资和房产投资热度未减,办公投资保持上涨。
重要规划方面,《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出台,绘就城市空间治理蓝图,展现“强美富高”新图景。
城市热点方面,金融支持保障升级,数字经济产业落地;合作项目热烈推进,共造产业科创高地。
租赁市场方面,净吸纳量表现稳定,达4.48万平米,空置率因无新项目入市,创四年新低;整体租金水平稳定,全市平均租金报价75.73元/平米/月,高新区受龙湖中心入市影响涨势明显;数字经济赋能作用明显,信息科技企业成交排名首位。
销售市场方面,整体市场以存量去化为主,九龙仓推高全市均价,成交面积占三季度全市的32%。
土地市场方面,三季度总计成交8宗,以零售商业用地为主。
法律知识分享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丽琴
写字楼从业人员在招商运营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防范?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丽琴从用地性质对租赁合同的影响、招商宣传的风险防控、消防验收未通过对租赁房屋的影响、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点的认定、出租人停水断电风险、转供电环节电费收取方式等方面展开叙述,结合经典案例做详细解读,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租赁合同优先续租权”“租赁合同解除函”等问题给予解答。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知不动产性质以及租赁用途。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明确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解除合同的事由应以函件发出或权利行使当时当下主张的理由为基准,不存在解除合同后还可以回溯理由或者再行增强事由的逻辑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019年4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等费用,转供电主体应单独列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
2021第三季度苏州写字楼市场报告分享会圆满落幕!参会人员均表示分享会内容翔实,含金量十足,把握了苏州当下的写字楼市场动向,也增长了写字楼招商运营中的相关法律知识。今后,苏州工业园区楼宇经济促进会将继续开拓创新,吸纳行业资源,扩展活动主题内容,为会员企业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