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苏州及长三角写字楼市场如何?
相较于去年有何变化?
未来的写字楼市场又将呈现什么样的趋势?
4月15日,由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指导,苏州工业园区楼宇经济促进会、戴德梁行苏州公司、北京炜衡苏州律所、太平产业苏州分公司联合主办「2021第一季度苏州写字楼市场报告分享会」在太平金融大厦47楼顺利举行。活动吸引了行业专家学者、业主及客户代表等80余人参会。
01
市场报告分享
袁晓玲 戴德梁行长三角一体化服务平台委员会委员项目顾问代理及企业服务部 助理董事
分享会于下午14:30正式拉开序幕。太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张文君经理作为主持人,向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戴德梁行华东区项目顾问及企业服务部助理董事袁晓玲率先登台分享,通过宏观经济、重点规划、城市热点以及租赁市场、销售市场、土地市场这几个方面对苏州写字楼市场做深度解读。
宏观经济方面,固资和房产投资双双增长,办公投资有所下滑。
重要规划方面,十四五规划正式颁布,高企培育推动产业升级。未来,苏州将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协同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推动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提质扩面”。
城市热点方面,科技企业强势布局,大虹桥一核两带多点辐射。第一季度多项重大项目集中签约落地,总体呈稳步向好态势。
租赁市场方面,随着国内疫情持续稳定,经济不断回暖,一季度市场持续释放活力,空置率继续回落;全市租金轻微回落,新旧项目两极分化;专业服务、信息科技、批零贸易构成成交前三。
销售市场方面,全市办公物业成交面积和成交价格双双上涨,以大面积成交为主。成交总面积面积93709平方米,以位于工业园区的建屋广场和吴江区的融合大厦为成交面积主要构成,占整体成交约70%。
土地市场方面,土地市场活跃,不乏优质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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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分享
赵涛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生效。《民法典》等新规对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有何影响?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赵涛从九民会议纪要对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影响、《民法典》出台后有关房屋租赁的新旧法条对照这两大方面展开叙述,结合经典案例,以案释法,为与会人员做详细解读分析。
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会议纪要》发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
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并非导致合同无效,而是产生约定的期限不予承认的效果,但租赁期6个月以上的合同,若能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租赁期的应当视为定期合同。
在非因承租人的过错所致的情形下,出租人才负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则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拒不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持续一个半小时的报告分享会在掌声中圆满落幕。参会者纷纷表示此次分享会内容翔实,含金量十足,既掌握了苏州写字楼市场走向,更了解到《民法典》等新规对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的影响。今后,苏州工业园区楼宇经济促进会将开展更多的主题分享会,为会员企业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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