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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重大财经政策 |
http://www.ccrea.com.cn 2006-9-12 每日经济新闻 |
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6日宣布,近日出台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金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及相关监督管理内容。 根据要求,基金公司办理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应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资格及境外证券投资的额度,同时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基金公司境外证券投资业务中的外汇账户及其
收支范围,总计包括自有外汇资金账户、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境内托管账户和境外结算账户。 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认购、申购基金,以及赎回或分红时,应通过银行办理。而且,认购、申购基金时,居民个人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汇存款,不得直接使用外币现钞,机构不得使用债务性外汇资金。 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下发。 《通知》从以下八个方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上调到1600元 国家税务总局9月8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前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有利于缩小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逐步实现公平竞争。 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显示,这一政策的实行,将减少今年企业所得税收入120亿元。这个数额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不至于过大,可以承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外资企业高近10个百分点,工资扣除政策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 国家将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 7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并表示,今年以来所有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于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投产项目一律停产。 要求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环境管理,并做出系列硬性严禁规定。 商务部将对外资并购加强反垄断调查 商务部8月8日称,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会对外资并购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等情形进行严格审查。有关人士认为该规定将有效防止外资投机问题的产生。 央行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QFII管理办法公布 8月25日,证监会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QFII管理办法资金锁定期将缩短,申请QFII资格的机构资产规模要求由100亿美元降至50亿美元。由于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一些海外中型金融资本正在考虑利用进入中国市场,有关人士认为,如能得到监管层认可,一种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的QFII运营模式即将亮相,这批QFII将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真正的扩容工具。 企业破产法高票通过 8月2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新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将同时废止。法律规定,企业破产要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和工资支付情况,企业负责人失职导致企业破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该法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平衡了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权益,并首次规定金融机构破产事宜,为外资全面进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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