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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8月31日正式通过 全国人大代表王填全程参与 
   2018-9-4   凤凰网湖南综合 

凤凰网湖南讯 全国瞩目的《电子商务法》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历经五年,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通过。该法的诞生,融和了众多人的心血。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就是《电子商务法》立法建议案的最早提交代表之一,而在其后几年里,一直不断建言,3次参加审议,1次参加终审前的听证会,提交的建议案近十份。

建议立法:2013提交《电子商务法》立法草案

作为商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见证了电商蓬勃发展,但快速发展的电子行业也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像假冒伪劣,缺乏诚信,尤其是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特性衍生出来的网关认证、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侵权泛滥、不公平竞争,偷税漏税等问题,都深层次地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

经过请专家多方研讨,2013年两会期间,王填联合苏宁董事长张近东等多位代表、委员一起提出“关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建议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

王填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这巨大的税源、费用流失主要是因为对网上销售没有立法,各级税务等职能部门没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规。

王填代表指出,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上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

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对电子商务缴税行为立法。

王填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公安、税务、银监等多个部门加强对网店的监督和管理。他还建议,在网络上建立全网的,可以协调工商、质监、食品监督、卫生监督等执法机构的专业机构,统一协调、调度、监督网上执法行为,各地线下执法机构予以配合,以保证公平的市场秩序。

2013-3-6联商网相关的报道

一石激起千重浪,当时的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王填抨击电商去年漏税超千亿》、《电商麻烦了张近东王填喊你们交税》在网络上刷屏了,很多网友参与到这个事件的讨论中来,成为当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

当时,还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2013年12月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上召开了《电商法》第一次起草组的会议,正式启动了《电商法》的立法进程。

王填代表此次提出议案,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他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一直关注全国性公共议题,此前他曾经提议《商业大店法》立法。

“《电商法》的进程关系到新生代创业、网上交易秩序和国家税收等问题,这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更是一个法制问题。”王填代表在接受《中国连锁》记者表示:“现在国内外都在加快对电商的法制化进程建设,人大代表在缴税、征税和立法方面应当为国家建言献策”。他说他是代表行业在发声。

持续关注:连续5年提交相关议案,3次参加审议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法》列入立法规划后,王填代表一如既往地关注着《电子商务法》草案的推进情况。他先后3次参加《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审议,2018年8月16日还参加了第三次审议前的听证会。

从2014年到2018年两会期间,他又从多个角度提交了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的修改建议、关于如何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的建议等。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填代表提交了《关于建议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费,消除电商与实体店双重标准的议案》、《关于规范电商平台、杜绝假货交易的建议》。

当年3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会湖南团的第三次会议上,王填代表向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建言,打击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线上线下不能搞双重标准,“一国两制”,电商平台必须先行负责。他的发言引起全场代表的掌声,出席湖南团的马凯副总理当场回应说“发言很好!”

马凯副总理在现场回应时说,在《电子商务法》未出台之前,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可以先行出台一些行政性法规,对电商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管,既保证零售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促进电商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填代表再次发声: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因此,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人民日报》报道说,“电商近年来增速很高,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但更多与逃避税收、低价倾销等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有关。”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对记者直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推进电商公平纳税征管办法的议案。王填说,进入“新零售”时代,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到了必须切实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2017年4月24日人民日报相关的报道

2017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王填代表针对电子商务中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如微商侵权、知情权受到侵犯、请求赔偿权难以实现等问题提出建议,将微商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畴、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等都在草案三审稿中做出了新规定。

2018年两会期间,王填代表再次提交了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修订的建议。

《中国证券报》报道说,王填对现已公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的具体的修改建议。比如,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照专门税收法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他认为,该规定直接以立法的形式,赋予了电子商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不利于对实体经济的平等保护。因此,建议将该条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接受税务主管。”

2018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相关报道

立法感言:这是一次广泛征求民意的立法过程

收到《电子商务法》立法通过的消息时,王填代表正在西藏休假的路上。

“参与这么多年终于修成正果,真是不容易!”王填代表感叹说。“这是继《刑法》修改之后又一次经过四次审议、广泛听取民意的一次立法。”

从立法规划、立法调研到立法审议,王填代表几乎全程参与和关注了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

他介绍说,四次审议稿之间的内容差别很大。比如一审稿、二审稿和三审稿之间就有很大差别,主要集中在税收和市场监管方面。他和很多代表对此提出建议,后来三审稿这两个方面就有了很明确的态度。

在处罚平台的最高罚款金额方面,最开始最高金额50万元,王填等代表就提出最高罚款金额应该达到500万元。后来经过多方商议,最终确定最高罚款为200万元。

2018年8月31日,在最终成型的立法中,“线上线下平等对待”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下来。王填代表说,这是他一直促进《电子商务法》立法的初衷,现在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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