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武汉要求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按照房屋评估价的5%预缴土地增值税,办完过户手续后,30天内再到地税部门办理清算,税额多退少补。
但少数人并不主动去清算,造成偷税漏税。仅2012年,武汉地税部门就查补土地增值税5200万元。
此外,湖北省地税局规定,全省自10月1日起,个人非住宅交易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统一调整为7%,此前的预征税率为5%。而按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